日期:2021-11-02 09:06 來源: 中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東的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l 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福建華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興創投”)持有公司股份25,602,143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35%;福建華興新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興新興創投”)持有公司股份12,881,581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68%。上述股份來源于公司2015年重大資產重組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事項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取得。
l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華興創投因自身資金需求,計劃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25,602,143股;華興新興創投因自身資金需求,計劃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12,881,581股。
華興創投、華興新興創投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減持期間為本減持計劃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之后的6個月內,且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減持期間為本減持計劃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交易日之后的6個月內,且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若計劃減持期間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上述股份數量做相應調整。
2021年11月1日,公司收到股東華興創投、華興新興創投《關于減持中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計劃的告知函》,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股東名稱 |
股東身份 |
持股數量(股) |
持股比例 |
當前持股股份來源 |
5%以下股東 |
25,602,143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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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興新興創投 |
5%以下股東 |
12,881,581 |
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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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名稱 |
持股數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動關系形成原因 |
第一組 |
福建省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1,220,547,834 |
64.14% |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構成一致行動人 |
華興創投 |
25,602,143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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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鐵路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
16,101,977 |
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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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興新興創投 |
12,881,581 |
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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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275,133,535 |
67.02% |
— |
注:福建省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公司控股股東。
股東名稱 |
減持數量(股) |
減持比例 |
減持期間 |
減持價格區間 (元/股) |
前期減持計劃披露日期 |
海峽產業投資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業 |
25,763,163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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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
注:表中減持比例系按照目前公司總股本為基礎進行計算。
股東名稱 |
計劃減持數量(股) |
計劃減持比例 |
減持方式 |
競價交易減持期間 |
減持合理價格區間 |
擬減持股份來源 |
擬減持原因 |
華興創投 |
不超過:25,602,143股 |
不超過: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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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場價格 |
公司2015年重大資產重組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事項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取得 |
自身資金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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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興新興創投 |
不超過:12,881,581股 |
不超過: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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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場價格 |
公司2015年重大資產重組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事項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取得 |
自身資金需求 |
注:(1)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將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進行,且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將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進行,且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2)若計劃減持期間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擬減持股份數量將做相應調整。
1、2014年公司申請重大資產重組時,華興創投、華興新興創投承諾:本企業以持有的福建中閩能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認購的公司新發行的股份,自該等股份于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登記至本企業名下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本次交易完成后 6 個月內如上市公司股票連續 20 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或者交易完成后 6 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行價的,本企業以持有的福建中閩能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認購的公司新發行的股份的鎖定期自動延長6個月。
2、2019年公司申請重大資產重組時,華興創投、華興新興創投承諾:本企業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本企業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派送紅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2個月內不轉讓。本企業將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轉讓給本企業的一致行動人及本企業控制的子公司不受前述12 個月的限制。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無
本次減持股份計劃系公司股東根據其自身資金安排自主決定的。在減持實施期間內,公司股東華興創投、華興新興創投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等因素決定是否實施及如何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存在減持時間、減持價格、減持數量等不確定性。
本次減持股份計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在減持股份計劃實施期間,相關減持主體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中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