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5-08 19:03 來源: 測試
根據《平潭綜合實驗區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局責令限制生產決定書》(閩嵐環責限[2021]1號)要求,在完成風機噪聲影響污染整改任務后,需將整改完成情況和整改信息向社會公開。現就整改完成情況和整改信息進行公示,歡迎社會各界人士進行監督。具體整改措施為:
1.風電場風機在輪轂高度處風速8m/s及以下工況運行時,晝間及夜間風機正常運行;
2.風電場風機在輪轂高度處風速8m/s以上工況運行時,晝間風機正常運行;
3.風電場風機在輪轂高度處風速8m/s以上工況運行時,夜間對20#風機采取降噪模式運行,其余風機正常運行。
根據監測結果可知:在對20#風機采取降噪模式運行, 其余風機正常運行時,紅旗村深坑底51號、紅旗村深坑底27號、龍頭村龍頭71號、紅旗村深坑底120號夜間環境噪聲境均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后監測結果見附件。
建設單位:中閩(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監測單位:福建省閩環試驗檢測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平潭青峰二期風電場
聯系人及電話:丁工 0591-23239969
附件:平潭青峰二期風電場項目降噪模式下噪聲監測報告
中閩(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5月8日